2009年2月22日 星期日

十七、一真法界緣起論

  華嚴法門,重重無盡,一法門中演無量門,無量門中一法門。蓋諸法性相力用,原為互攝互具,即使一法一相,無不圓具諸功德。詮說「法界緣起」,在於彰顯體用,融通情器,迄於時空交織,此乃帝網相映,不可思議
之境界也。明其理者,自能擴展心境,融攝宇宙,揭發真智,鑒照乾坤。明其事者,自能超脫長劫流轉,企圖眾生福利,猶如本所應行。此乃法界緣起之妙用,也是華嚴思想的根本原理。謂華嚴一經,十地一論,全說毘盧法界,普賢行海,於中所有,若事、若理、若因、若果,一具一切,重重無盡,總含諸教,無法不收,稱性自在,此為「一真無障礙法界」,或名「一心」,此心本具三世間,一、器世間,謂一切國土。二、眾生世間,謂一切有情,三、智正覺世間,謂一切聖人。《起信論》云:「所言『法』者,謂眾生心,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、出世間法,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」(大正三十一冊五七五頁c)。
  法者眾生心是,通指有形無形,有相無相,世出世間,若事若理之總體。法藏之《探玄記》卷第十八(大正三十五冊四四○頁b)有詳細解釋,「法有三義……一、持自性義,二、是軌則義,三、對意之義。」。同樣的,「界亦有三義:一、是因之義,二、是性之義,三、是分齊之義。」法依據界而有分別,聖道生起之因法,諸法之所依性,緣起諸法之存在等皆,依此界而顯示,一真法是十法界諸法,一真心隨緣造作,四聖六凡無不出於一真心。《六十華嚴經》第二會之一〈菩薩明難品〉第五之開始,財首菩薩對文殊答偈(大正九冊四二七頁b)說:「一切世間法,唯以心為主」。第四會〈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品〉第十一,如來林菩薩歌詠說:「心如工畫師,畫種種五陰,一切世界中,無法而不造。」之唯心偈。又第六會〈十地品〉三十五說:「三界虛妄,但是心作,十二緣分,是皆依心」。
  圭峰注《法界觀門》引《華嚴經普賢行願品疏》云:「統唯一真法界,謂總該萬有,唯是一心,然心融萬有便成四種法界;一、事法界,界是分義,一一事法有差別,有分齊故。二、理法界,界是性義,無盡事法,同一性故。三、理事無礙法界,具性、分二義,性分無礙故蓋理因事顯事依理成,理事交融,相得益彰。四、事事無礙法界,一切分齊事法,大如須彌,小至毫毛,得理法界之鎔融,皆隨理性而普徧,彼此不相妨礙,如性融通,而重重無盡故。」(大正四十五冊六八四頁b)。
  澄觀常力說,一心總該萬有,以「統攝即為一真法界」(卍續藏一七之三︹二四九右),「以一真法界為玄妙之體」(《華嚴經隨疏演義鈔》卷第一)依一真法界統該萬有,即是一心,分之為四法界也(大正三十六冊二頁b)。所見諸多經文皆作如是說,證明在華嚴一乘教法中,「盧舍那佛之果法」即涵蓋眾生界,因此眾生心中當下就有圓滿之「果相」,這是世尊初成正覺,在「海印」定中所炳現之真象,為《華嚴經》之宗趣。
  然一切諸法,無不由因緣而生起,如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」,此可釋為緣此故彼起,謂之為「緣起」。任何事物之生起與存在,必有其原因。「此」與「彼」,泛指因果二法,表明因果間之關係,以彼之所以如彼,就因為有此,故緣起之釋為「緣此故彼起」因由於此。「法界緣起」,即謂法界為一大緣起。而其能為緣起者,非唯業力,亦非唯差別生滅心識之賴耶,亦非唯平等不生滅理性之真如。萬法彼此融通,互為緣起,重重無盡,此為華嚴圓宗所明之義。此之緣起四義,各隨宗要而立名,蓋唯識、法相宗曰「業感」、曰「賴耶」、性宗曰「真如」,實皆不出法界。本宗則統心識與事法而混融之。故為一真法界緣起,統收前三,法界義類雖多,統而示之,但唯一真法界,即諸佛眾生本源清淨心也,此心為萬法之根本。而此法界體是一心。無有一法不是本心所現。無有一法不是法界緣起,無有一法先於法界。是以任何一法,無不攬全法界而成。萬法彼此融通,互為緣起,重重無盡,此又可謂無盡法界緣起《華嚴經疏鈔》第十冊。

待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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