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5日 星期日

二十、四法界說

   即華嚴宗之宇宙觀。又作四種法界。華嚴宗認為全宇宙係統一於一心,若由現象與本體觀察之,則可別為四種層次:
  事法界,指差別之現象界。事,為事象;界,為分齊之義。即宇宙各種事物皆由因緣而生,各有其區別與界限;而世俗認識之特徵,則以事物之差別性或具特殊性之事物,作為認識之對象,此稱情計之境,雖有而非實,不屬佛智範圍。
  理法界,指平等之本體界。理,為理性;界,為性之義。即宇宙之一切萬物,本體皆為真如,平等而無差別。故宗密之《註華嚴法界觀門》謂,理法界,即無盡事法,同一理性之義。此現象之共性,皆為空性;理,即是本心、佛性、真如。然遠此境界尚未顯真如妙用,故並不完全。
  理事無礙法界,指現象界與本體界具有一體不二之關係。即本體(理)無自性,須藉事而顯發;而一切萬象,則皆為真如理體之隨緣變現。此即理由事顯,事攬理成,由此顯出理與事互融無礙之法界。據《大乘起信論義記》卷上所載,如來藏隨緣成阿賴耶識,此即理徹於事;亦可依他緣起無性真如,此即事徹於理。然尚非佛智之最高認識。
  事事無礙法界,指現象界本身之絕對不可思議。即一切諸法皆有體有用,雖各隨因緣而起,各守其自性,事與事看似互為相對,然多緣互為相應以成就一緣,且一緣亦徧助多緣。以其力用互相交涉,自在無礙而無盡,故稱事事無礙、重重無盡。又作無盡法界。
  若總觀以上四法界,則稱為四法界觀;若分別觀之,則逐一稱為事法界觀而入理法界觀,次觀事、理無礙而入理事無礙法界觀,最後觀事事無礙、重重無盡,成就事事無礙法界觀。其中之後三者,或謂相當於華嚴宗初祖杜順所作《華嚴法界觀門》中真空、理事無礙、周徧含容等三觀。華嚴宗四祖澄觀則於前述之後三觀,加上三觀所依之事法界觀,成立四法界觀。
  華嚴宗又以四法界來分別小、始、終、頓、圓等五教,即:
  ⑴小乘教,此教僅闡明差別之事法,而未立真如之理,故屬於事法界。
  ⑵大乘始教,復分為二:
   相始教,此教但攝真如於百法中之六無為,故亦屬於事法界。
   空始教,此教專說平等之空理,故屬於理法界。
  ⑶終教,此教立真如之隨緣不變,故屬於理事無礙法界。
  ⑷頓教,此教立「離言真如,速疾頓悟」之法門,故亦屬於理法界。
  ⑸圓教,此教宣說法界緣起、事事無礙,故屬於事事無礙法界。

待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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