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、末二教判,以華嚴為稱法之本教,其他的一代經典為逐機之末教,五教章之教起前後說,施設異相說,及所表示之處。又四宗判是〈起信論義記〉卷上(《大正藏》44.243b ),〈法界無差別說疏〉(《大正藏》44.61c)〈入楞伽心玄義〉(《大正藏》39.426B )所說。主要是空、有立場之相對,初有教、後空教,然而確定如來藏緣起之思想獨立的地位。即是:隨相法執宗(小乘教);真空無相宗(正是三論宗,指般若中觀);唯識法相宗(正是法相宗,無著世親之唯識說);如來藏緣起宗(楞伽、密嚴等經,起信、寶性等論,在如來藏上說緣起)之四宗。又於權實二教判是判定一般大乘教中淺深優劣。其中如〈般若心經略疏〉、〈十二門論宗致義記〉是始教立場為權、終教立場為實、有性、相決判之意。如〈楞伽心玄義〉,〈起信論義記〉是通說後三教之實教,是基於性相融會之意。
本教與末教
同別二教於佛陀一代教法,皆主五時之說。同教以佛在第五時所說之「法華、涅槃時」為究竟。別教於同教之五時說法,更喻之如「日照世界」之三時。其「華嚴時」之說法,如日初出之照高山,為「日出先照時」,為佛自內證境界,此時為圓頓大根眾生,轉無上根本法輪,稱之為「稱性的本教」或「稱法的本教」。而「法華、涅槃時」之說法,如日落還照高山,乃彼三乘人,轉偏成圓後,令彼三乘人,會歸一乘之「攝末歸本」法輪。
稱法本教之別教:
法藏大師《一乘教義分齊章》卷三,〈教起前後〉第六,言教有本末。曰:「第六教起前後者,於中有二:初明稱法本教,二明逐機末教。」其「稱法本教」者,謂:「初者謂別教一乘,即佛初成道第二七日,在菩提樹下,猶如日出,先照高山。於海印定中,同時演說十十法門,主伴具足,圓通自在,該於九世、十世,盡因陀羅微細境界,即於此時,一切因果、理事等,一切前後法門,乃至末代流通、舍利見聞等事,並同時顯現。何以故?卷舒自在故,舒則該於九世,卷則在於一時,此卷即舒,舒又即卷。何以故?同一緣起故,無二相故。
待續...
2008年11月16日 星期日
十二,本教與末教(1)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0 意見:
張貼留言